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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指南
2019-01-28 19:24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介绍

  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设立奖学金,资助世界各国优秀学生、教师、学者到中国的大学学习或开展研究。

  中国教育部委托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招生录取和管理等工作。

  目前有289所中国大学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培养任务。学科门类覆盖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文学、哲学、艺术学等。

  二、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

  1.国别双边项目

  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国际组织等签订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共识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此项目可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以及高级进修生。申请人应向所在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提出申请。

  2.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

  向中国部分省、自治区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中国高校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用于部分中国高校直接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来华学习。此项目仅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向承担此项目的中国高校提出申请。

  (另外还有长城奖学金项目、中国-欧盟学生交流项目、中国-AUN奖学金项目、太平洋岛国论坛项目、世界气象组织项目等。详情可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sc.edu.cn/laihua www.campuschina.org

  三、资助类别、期限、授课语言、院校和专业

  资助类别:本科、硕士和博士学位教育及汉语或专业进修。

  资助期限:包括专业学习和汉语补习(预科)的时间。详见下表:

  资助类别

  专业学习期限

  汉语补习(预科)期限

  奖学金资助期限

  本 科 生

  4-5学年

  1-2学年

  4-7学年

  硕士研究生

  2-3学年

  1-2学年

  2-5学年

  博士研究生

  3-4学年

  1-2学年

  3-6学年

  普通进修生

  1学年以内

  1学年以内

  2学年以内

  高级进修生

  不超过1学年

  不超过1学年

  不超过2学年

  授课语言:

  1.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本科生的授课语言为汉语。中国政府

  奖学金生开始本科学习前,须在指定的预科院校进行为期1学年的汉语和基础知识学习并考核合格。

  语言能力和基础知识水平达到以下规定之一者,可申请免修预科教育:以汉语作为学习语言完成中等教育并附有其毕业学校出具的中等教育阶段必修课授课语言为汉语的证明;汉语水平达到录取院校本科教育入学要求,并附有汉语水平考试(以下简称“HSK”)成绩报告复印件(HSK成绩报告有效期为两年)。

  目前,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本科来华留学预科教育的院校有天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同济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首都师范大学以及对外经贸大学等十所院校。来华留学研究生和进修生的授课语言一般为汉语,部分学校对部分专业可提供英语授课(详情请登录http://www.csc.edu.cn/laihua 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 查阅中国院校和专业介绍)。

  选择汉语授课且汉语水平未达到专业学习要求的奖学金生,须参加1-2年的汉语学习,达到录取院校入学要求后方可开始专业学习,否则无法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在华学习。其中:学习理学、工学、农学、医学(西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和艺术学专业者,汉语学习期限为1学年;学习文学、历史、哲学和医学(中医、中药)专业者,汉语学习期限不超过2学年。

  选择英语授课或汉语水平已达到专业学习要求的奖学金生无需参加汉语补习。

  院校和专业选择:

  有关中国院校和专业介绍详情请登录www.csc.edu.cn/laihua 或www.campuschina.org 或http://www.studyinchina.edu.cn查阅。

  四、资助内容和标准

  全额奖学金包括:

  ●学费:包括奖学金生培养、管理以及组织或支持奖学金生开展文体、参观、联欢等活动的费用。学费由学校统筹使用。

  ●住宿费:即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提供免费宿舍或发放住宿费补贴的费用。住宿费由学校统筹使用。按学校规定在校内住宿的,由学校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学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的,可按月或季度获得学校发放的住宿费。标准为:

  本科生(预科生)、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700元人民币/月

  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1000元人民币/月

  ●生活费。标准为:

  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

  硕士研究生和普通进修生:3,000元人民币/月

  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进修生:3,500元人民币/月

  生活费由学校按月发放。奖学金生当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到校注册的,发给全月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生活费;毕业生的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奖学金生在学期间(正常假期除外)因个人原因离华时间超过15天的,其离华期间生活费停发。

  ●综合医疗保险(保险内容及理赔程序请登录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www.campuschina.org查阅“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简介及理赔指南”)。

  五、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申请办法

  1. 目前中国驻巴大使馆仅受理由巴基斯坦联邦教育和职业培训部(Ministry of Federal Education and Professional Training)选拔推荐的国别双边项目申请材料,使馆不接受个人申请。

  2. 个人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可通过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直接向中国大学或教研机构申请。

  六、国别双边项目招生时间

  中国驻巴使馆每年年初会同巴留学生派遣部门开始受理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3月底完成所有审核并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进入录取程序。

  七、录取及通知

  1. 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奖学金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满足条件的申请人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转送有关学校安排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有权根据各国奖学金资助要求、奖学金院校的接收能力、专业学制要求及申请人的条件等,对申请人所选择的学校、专业、资助类别、奖学金期限等进行适当调整,并由学校确定录取结果。对于附有学校预录取通知书的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直接寄送预录取院校确认录取;

  3.获得奖学金院校确认录取的申请人,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后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来华学习。每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

  4.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8月上旬将《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寄送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由其转交各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学生本人;

  5.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通知书》上的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6.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八、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签证材料要求

  8月初中国驻巴使馆向巴留学生派遣部门通报录取人员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奖学金获得者持录取通知书和JW201表及相关材料即可办理赴华学习签证。基本材料要求如下(如有变化,请及时查阅中国驻巴基斯坦使(领)馆网页或咨询使(领)馆签证部门:

  1. 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申请人需在线填写,网址https://cova.cs.mfa.gov.cn),填写后打印确认页及申请表;在线预约提交申请表和其他申请材料时间,预约网址https://avas.cs.mfa.gov.cn

  2. 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3. 2张近期、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其中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4. 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须退回申请人,办理外国人长期居住证时需提交当地公安机关)

  6. 由巴教育主管部门公正并经巴外交部认证的最高学历证明

  7. 由巴警察局出具并经外交部认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九、联系方式

  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文化处

  联系电话: 051-8496138

  地址:No.1, Zhou-Enlai Avenue, Diplomatic Enclave(Extension), Islamabad, Pakistan

  巴基斯坦教育和职业培训部

  联系电话:051-9203007

  地址:ROOM NO.134, C-Block, Pak Secretariat, Islamabad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

  1步:访问以下链接,点击“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申请界面。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www.campuschina.org

  2步: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并在完成阅读后点击“下一步”继续您的申请。

  3步:使用“用户名/注册邮箱”及“密码”登录,新用户请点击“学生注册”。

  4步:填写正确的“留学项目种类”“受理机构编号”,留学项目种类和受理机构编号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必填内容。您的“留学项目种类”为:A,“受理机构编号”为:5861。

  申请人填写后,系统会自动显示所填写的代码代表的受理机构的名称。留学项目种类和受理机构编号存在对应关系,如果填写错误,奖学金受理机构将无法收到在线申请信息。

  5步:根据页面左侧列表逐一完成所有申请信息的录入并上传补充材料,请确保信息及材料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如果对“学科门类”有疑问,可从“帮助”菜单下载“专业对照表”。

  6步:提交申请前请仔细检查各项信息及补充材料。系统中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作为申请院校确认录取的唯一依据。

  7步:申请被受理前,申请人可通过点击“撤回并修改申请”对已提交的申请进行修改。申请被撤回修改后,申请人须再次提交,否则该申请将无法被受理。

  8步:申请提交后,可点击“打印申请”下载并打印申请表。

  9步:如受理机构要求,请将纸质申请表与其他补充材料提交至受理机构。

  注意:建议使用火狐或IE 11浏览器,如果使用IE浏览器,请去掉浏览器的“兼容性视图模式”后使用。

  申请人须使用中文或英文完成全部申请信息的填写。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遴选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向有关受理部门提出申请,可通过留学中国网(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www.campuschina.org)了解各奖学金项目介绍、申请办法及流程、中国高校介绍等信息。

  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年龄不超过25岁;

  ●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

  ●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

  ●作为普通进修生学习者,须具有大学二年级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岁;

  ●作为高级进修生学习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

  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网上填报后可下载打印);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本科生不少于200字,进修生不少于500字,研究生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以及2张其它作品;

  7.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8.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须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入学时交校方。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以下材料如有请提供: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出具的预录取通知书;

  2.语言能力证明。如HSK成绩报告,雅思或托福成绩单。

  3.有效护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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