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理条件
在国内已办妥退休手续、取得养老金账户、目前定居在巴基斯坦的中国离退休或退职人员,希领取国内养老金,可向中国驻巴基斯坦使领馆办理养老金资格审核。
二、 办理方式
(一)通过“中国领事”APP办理
1.申请人下载“中国领事”APP,使用中国手机号或电子邮箱注册并实名认证,在线人脸识别,核验身份。
2.登录APP,选择“养老金资格”业务模块,如实完整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在线进行面相识别、身份验证,提交信息。
3.信息提交后将被自动推送至相关地方人社部门审核。申请人可在线查询审核结果。如线上提交失败或查询不到结果,申请人可联系使馆(电话051-8496167或电邮islamabad@csm.mfa.gov.cn),使馆将提供指导。
(二)到馆办理
1.本人办理
(1)如实填写《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该表分上下两部分。请使用钢笔或碳水笔工整填写,字迹清楚,请勿涂改。《审核表》编号、经办人签名、审核人签署三栏由使领馆工作人员填写,确认机构公章处由工作人员加盖印章,其他部分由申请人填写。申请人对表中“领取养老金部门”一栏内容不确定但坚持申办的,可划去该栏。
(2)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护照、巴基斯坦合法居留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护照需复印带照片的个人资料页。
2. 委托办理
因路途遥远、体弱等原因不能亲自到使领馆办理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2)申请人本人有效护照、巴基斯坦合法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护照需复印带照片的个人资料页。
(3)代理人的有效护照、在巴合法居留证件复印件。护照需复印带照片的个人资料页。
(4)申请人30天内办理的委托公证书。
(5)连续3年委托他人办理的,第4年原则上申请人应亲自到馆办理一次。如申请人第4年及以后确有困难无法到馆,可继续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理人除应提交申请人30天内办理的委托公证书外,还应提交医疗机构医生30天内出具的住院或病情证明等。使馆工作人员将与申请人本人(持近3天内当地报纸)视频确认情况。
三、办理时间
免费办理,即办即取。
请注意:
养老金在中国境内的主管部门为地方人社部门,各地政策有一定差异,如申请人需咨询政策,可拨打“0086+当地区号+12333”热线电话或查询当地人社部门网站了解。
附件: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