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介绍
2023年3月9日、11月7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见附件1)先后在巴基斯坦和中国生效。根据《公约》规定,中巴两国签发的《公约》范围内公文书只需办理各自国家“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送往对方国家使用,无需再办理领事认证。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此前已加入《公约》,《公约》继续对中国港澳地区适用。
二、办理中方“附加证明书”
中国送往巴基斯坦使用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须送往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北京)或中国外交部委托的相关地方外事办公室(受理机构名单见附件2)办理附加证明书。
中国外交部是中方签发附加证明书的主管机关,为中国境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中国外交部委托的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可为本行政区域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样式见附件3)。
请点击这里获取中方附加证明书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的相关信息。点击这里可在线核验附加证明书真伪。
三、办理巴方“附加证明书”
巴基斯坦送往中国使用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须送往巴外交部及其委托的地方联络办公室办理附加证明书。
巴外交部是巴方签发附加证明书的主管机关,为巴境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样式见附件4)。受巴外交部委托的巴外交部地方联络办公室可为本行政区域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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